民國 112 年 10 月 4 日 星期三
新竹市稅務局網站LOGO圖 新竹市稅務局手機LOGO圖

新竹市稅務局

雙十國慶
雙十國慶
  • _ 友善列印 fb 推特 噗浪 小 中 大 特大 前往一般民眾
中央內容區塊
  • 領用臨時、試算牌照車輛使用牌照稅徵收標準

  • 新竹市領用臨時試車牌照車輛使用牌照稅之應納稅額,按日計算,其標準如下:
一、領用臨時牌照車輛:
1.小客車、小客貨兩用車自用者每日新臺幣四十一元。
2.大客車每日新臺幣二十三元。
3.貨車每日新臺幣二十二元、曳引車每日新臺幣二十八元。
4.機器腳踏車每日新臺幣十四元。
二、領用試車牌照車輛:
1.汽車每日新臺幣四百十四元。
2.機器腳踏車每日新臺幣六十三元。
點選收合
版本更新日期:民國112年10月03日 累計瀏覽人數:11867967 目前線上人數:402
QR內容為新竹市稅務局網址
地址:300191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  交通地圖
總機:(03)522-5161
傳真:(03)524-7018
免費服務電話:0800-000-321(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)
聯絡信箱:hc4500@ems.hccg.gov.tw
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00~12:00,13:00~17:00 (1F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)
檢舉逃漏專線:(03)523-9241
免費檢舉貪瀆專線:0800-35-1507
我的e政府
無障礙AA等級標章
瀏覽器建議使用Microsoft Edge、Firefox或Google Chrome 最佳瀏覽解析度:1024x7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