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進入內容區塊

新竹市稅務局

樂稅

電影院、卡拉OK店、高爾夫球場、網路咖啡店等;提供娛樂場所、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如有發售門票或收取費用者要課徵娛樂稅。

其他臨時舉辦各項娛樂活動如音樂會、演唱會、馬戲團表演等,如有發售門票或收取費用,舉辦前要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門票驗印、納稅保證及娛樂稅徵免手續。

另外臨時公演如不收取費用者,也要在舉辦前向所轄稽徵機關報備。
節稅撇步1:爭取獎勵金,避免錯誤受罰
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,主管稽徵機關將按其代徵稅款給予百分之一獎勵金。
若娛樂稅代徵人未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,會被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
 
節稅撇步2:掌握減免稅規定,即時減輕您的負擔
  • 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關團體舉辦各種娛樂,其門票或代價全部收入,如係作為本事業之用,免徵娛樂稅。
  • 機關、團體、公私事業或學校及其他組織,對內舉辦之臨時性文康活動,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,免徵娛樂稅。
  • 以全部收入減除必要開支外(最高不得超過全部收入之百分之二十),作為救災或勞軍用之各種娛樂,免徵娛樂稅。
  • 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認可,符合文化藝術事業活動減免範圍的娛樂活動減半課徵。
  • 瀏覽人次瀏覽人次:11860
  •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:112-11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