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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稅務局

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簡介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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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建剩餘土石方相關稅費及繳納資訊
課稅標的 納稅義務人 計徵方式 繳納期限
營建工程產出營建剩餘土石方 營建工程承造人。但依法免承造人者,為起造人或執照申請人 10元/立方公尺 收到繳款書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
收容外縣市營建剩餘土石方 收容處理場所業者 30元/立方公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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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:114-06-27